武胜:建立政府投资审计“三权分离”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0日】
【来源:四川省武胜县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预防腐败力度,今年以来,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审计局创新审计方式,建立项目接件、实施、复核、督查“三权分离”制衡制度诠释“三转”,并对投资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廉政监督,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和廉政规定的落实,从而确保审计监督取得实效。

——强化计划管理,建立审计立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审计计划。每年年初,向相关单位收集当年需送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并按照“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草拟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县政府审批。按照县政府批准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追加审计项目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审计人员不得私自开展计划外项目审计。二是规范项目送审资料。安排投资股负责审查项目送审资料,确定专人负责接收项目送审资料工作,接件人员按照《武胜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资料报送的通知》要求对送审资料进行预审,同时在合同、现场签证、质量验收、工程结算等重要资料上盖“政府投资审计”鲜章,在所有接件资料旁加盖“政府投资审计”骑缝章,防止随意变更资料。审计过程中,确需被审单位补充资料的,以函告形式书面告知被审单位补充相关资料,否则不允许增添或更换资料。审计人员不得私自接受项目被审计单位补充的审计资料。三是合理分配审计项目。项目分配由投资审计股承办,分管计划的领导审批、审核,局长审批。即投资股负责建立重点项目候审台账和普通项目候审台账并提出项目分配的意见,分配项目计划的领导负责项目的分配,同时规定送审金额100万以下的项目直接由分管项目计划的领导审批并报局长备案,送审金额100万以上的项目由分管项目计划的领导提出审核意见,报局长审批。项目分配要遵循审计回避原则,避免面子审计、人情审计,有效防止以审谋私。

——强化项目实施管理,确保审计质量优化。一是规范审计取证行为。审计组开展审计项目现场勘察、取证、问题交换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并要求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当场签证,作为审计证据。二是建立启动停审机制。在审计过程中出现被审单位不能按时补齐报审资料、不配合审计核对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经3次协调无效的情况时,由审计组提出审计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启动停审机制,暂停项目审计。三是严控审计报告质量。审计组必须向分管领导出具符合要求的审核初稿,经分管领导复核同意后,方可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核对。审计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与被审计单位开展核对。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如实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假陈述,同时报相关业务股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强化项目复核督办,严控审计质量和风险。成立项目复核、项目进度督办组,由纪检组长负责,局办公室、法制股分别承办。定期对项目审计进度和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督办、考核审计项目完成质量。同时加强对中介协审管理,对在中介审计交办项目时,确定一名投资审计股(中心)干部为组长,负责统筹安排中介人员的项目审计工作,全程掌握项目审计进度;建立审计质量综合考评机制,对参审中介机构在审计组织管理、职业道德、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加强考核监督,投资股(中心)负责人对中介人员的审计质量要进行严格鉴定、复核把关;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淘汰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符合要求的中介组织及时调整,并按照合同规定扣除保证金。(何舒佳)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