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四项制度加快推进审计转型发展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0日】
【来源:江苏省昆山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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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审计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快推进审计转型发展。

一是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了《昆山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将昆山开发区、花桥开发区、高新区3个区内设机构负责人逐步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并实施了开发区、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3个区社会事业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

二是完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出台了《昆山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作督察督办机制的通知》,对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作出详细说明,要求对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重要工作、局长(党组)办公会研究决定和交办的重要工作、年度重点工作和审计项目计划及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以书面通知和网上报送两种方式开展督查督办。

三是完善项目委托协审机制。根据出台的《昆山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委托协审办法(试行)》,已对7132个项目通过抽签确定协审单位,送审金额共计15.39亿元,抽签过程由该局监察审计室和法制科人员全程监督。

四是完善审计监察室联动机制。出台了《昆山市审计局关于抽调监察审计室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将监察审计室人员编入审计组,承担审计组成员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通过“以审代训”、“相融互动”、“跟班锻炼”等方式,有效带动内部审计人员规范化、专业化执业,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吕宏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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