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积极构建内审新模式 促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6日】
【来源:山东省淄博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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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村镇内审监管薄弱、县直部门单位内审机构人员失位、审计机关监督指导作用弱化等问题,去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积极探索整合内审资源、健全组织架构、强化指导监督的内部审计新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日前,淄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简报》刊登了桓台县的经验。

一是整合资源,规范村镇内部审计。在组织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各镇成立了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镇审计办公室,6-8名审计人员从镇经管站、“三资”代管中心、财审所等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对镇本级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镇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进行审计,对所辖村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村主要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履职尽责,切实保障镇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安全。

二是健全组织架构,规范县直部门单位内部审计。选取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教体局、农业局、公安局等先期试点,尔后在全县推广。各部门单位普遍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与财务分离的机构,配备了2名专兼职的审计人员,统一制定了内部审计业务流程、审计结果利用等管理办法,规范了审计机构工作职能,做到了有章可循。如:该县教体局通过内部审计,发现财务代管制度体系存在缺陷并及时调整,由原来的集中核算、财务代管转变为二级核算,恢复乡镇中心学校预算职能,实行零余额账户和县财政直接支付办法等,避免了因采购导致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是强化指导监督,建立健全促进内部审计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机关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给予明确界定。要求县审计局成立内部审计指导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好业务培训、审计质量检查考核、总结推广经验等,保障全县内部审计指导工作有效开展。同时要求,县审计局在进行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质量效果列入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内部控制评价内容。(李克会、关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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