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连环式问责确保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4日】
【来源:湖北省钟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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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加大对整改工作的问责力度,充分利用审计整改结果,连环式问责,严厉惩治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根治屡审屡犯顽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制度明责。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级政府、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确立了各相关单位“一把手”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督办落实。

二是精准定责。在审计整改追责问责中,市审计局严格区分集体和个人、主管和分管、主要和连带责任,根据情况交由市纪委、监察机关按情节轻重分别定责追责。

三是强力督责。强力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建立督查台帐与“问题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明确规定审计整改日期和内容,定期进行“清账”“对账”,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单位发出书面函,实行重点督查。

四是严肃问责。根据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严肃问责。对不积极、不主动,拖延审计整改工作的,由市政府相关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单位,按照《钟祥市关于对“为官不为”行为实行问责的办法(试行)》严肃问责追责。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整改不力的,按照《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14年因审计整改不力,问责干部6人,2015年就审计查出的种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该市问责9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5人,免职1人。

同时,市审计局还不断加大案件线索查处力度,对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做到严查快交,强化信息沟通,确保件件有处理、有反馈。2015年,在对某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套取国家资金40多万元的案件线索,并要求立即改正,但在后续的督办中,发现其并未整改到位,于是将此案件移交到市纪委进一步核查追责,最后该负责人被免职。

严肃的追责问责,提升了审计整改工作成效。2015年,该市共查处违规资金5165万,促进增收节支1201万,上交财政519万,归还原渠道资金682万,提出审计建议153条,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47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3项,向纪检、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4起,立案处理9人、判刑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审计的免疫功能和反腐“利剑”作用得以充分彰显。(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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