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健全四项机制 助推审计管理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3日】
【来源:四川省都江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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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四川省都江堰市审计局采取健全四项机制措施,全面加强和创新审计管理,促进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健全制度机制,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保障。以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为契机,制定或修订了“三重一大”、绩效考核、财务管理、人员及科室工作周报月报、廉政回访、复核审理、经责轮审、经责整改、离任交接、三责联审、投资复审、中介监管等几十项制度、规定、办法,内容涵盖了内部管理和审计业务的各个方面。基本形成了“工作讲规范、办事讲程序、管理讲制度”的良好机制。

——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审计权力的制约。坚持把审计组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强化审前、审中、审后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重点审计项目和重大资金审计项目进场时,由局长或分管领导进行审前廉政和保密教育,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结合项目推进情况,局领导采取现场检查、个别谈话、走访被审计单位等方式,动态监督审计组廉政情况。审计项目结束后,局纪检组对重点审计项目进行回访,审计回访情况在全局通报。

——健全统筹机制,着力提高审计效率。每年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年度项目计划,上报市政府批准后以政府办文件印发,确保了审计工作始终贴近本地经济发展大局,杜绝了项目立项的随意性。局内印发年度计划时,均明确完成时间节点,每季度通报。积极适应审计新常态,整合审计资源,打破科室和专业分工的限制开展重点项目审计。坚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投资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做到资源共享、成果共享、一果多用。

——健全投审机制,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公开招标了20家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和5家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建立投资审计中介机构库。全面实行项目管理、审计实施、监督复核“三分离”管理模式,对审计权力进行分解和制约。中介机构参审项目全部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安排,复核审计中介机构在成都市审计局复核审计库中抽取,有效地防范了“人情审计”、“关系审计”。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利用市局建立的投资审计复核中介机构库,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一审的投资项目进行复核审计。(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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