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注重创新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函询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2日】
【来源: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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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洪江市审计局在对7个乡镇党委书记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有4个乡镇原始会计凭证不完整,税务代开大额发票比较多,开支项目过于笼统,有可能存在违纪行为。审计局便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给市纪委,由市纪委向当事人发出《函询通知书》,这是洪江市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又一创新举措。

今年以来,洪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审计监督各个方面落到实处。特别注重创新审计方式,对在审计中发现凡是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但又构不上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采取函询的办法,扩大审计覆盖面。目前,洪江市审计局已向市纪委移交58个方面的函询问题,正式移送违法违纪的案件11人次。具体的做法是:

一是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在审计中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履行情况,特别是在政策执行、经济决策、财政管理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比较分析,发现领导干部在履职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先由审计局召开业务碰头会,深入分析问题线索的特点,对在审计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的一般性问题采取谈话方式,由局长和审计组长一起找审计对象进行提醒、警示教育。对存在问题较多,指向性明确,或者可能有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党的威信和形象的问题线索,采取函询的方式,给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一个说明情况的机会。

二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在函询方式上,坚持以“治病救人”为目的,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审计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分析,从中挖掘出函询问题线索,经请示市委市政府领导后,由审计局提出需要函询问题,并制作《函询问题移交书》。市纪委收到市审计局提交过来的《函询问题移交书》后,正式向审计对象下发《函询通知书》,并要求所函询的问题必经由本人如实说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形成书面材料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如发现不如实说明或故意隐瞒的,一律从重追究纪律责任。

三是建立函询问题整改通报制度。被审计对象有关问题函询,纳入审计整改工作。每次召开联席会议,市纪委、市审计局要将函询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对所函询问题整改到位,实行逐条销号,不认真整改或是一时难以整改的,坚持继续跟踪或启动问责,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向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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