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局探索开展集中交叉审理初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5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
字号:【大】 【中】 【小】

为确保审计覆盖面的扩大与审计质量的提升并重,重庆市审计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同步开展65个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针对13个处室60余名审计人员“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新组织方式,创新审理模式,探索开展集中交叉审理,即集中力量、集中地点、集中时间开展交叉审理,严把项目审理关,确保审理工作过得硬、审计质量可靠。

一是以“四统一”方式夯实集中审理基础。统一问题定性与处理处罚原则,由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牵头的行事处归纳总结出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的八大类143项问题,并形成统一的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指南,经法规处审核后下发,督促指导各审计组规范运用。统一组建审理审核组,由法规处和牵头处共同把关,从各审计小组抽调能力强且熟悉项目实施情况的业务骨干12人组成审理审核组,增强大兵团作战下的审理力量。统一审理口径及标准,对审理审核组成员进行审前培训,明确审理标准及要求,确保审理工作准确开展。统一时间地点集中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审理组成员在同一地点实施集中审理,充分沟通研讨,确保疑难问题及时处理。

二是开展二次交叉审理实现质量“双把关”。改进以往行业审计项目中牵头处对其他参审处室实施的子项目进行审理,法规处负责对牵头处实施的子项目和汇总审计报告进行审理的方式,由各审理审核组成员负责对本处室实施项目以外的审计结果文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一次交叉审理,着重审查其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可靠,定性准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再由牵头处和法规处人员对审计结果文书送审稿实行第二次交叉审理,着重审查其重要性和恰当性,既有效避免了审理量大造成的“审理疲劳”症,又实现了审计质量的双重复核把关。

通过此次探索开展集中交叉审理,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方式,大大节省了项目审理时间,在一周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了65个部门预算执行项目的审计结果文书及证据底稿的审理,为确保审计任务的如期完成打牢了基础,实现审计质量与时效的双提升。(向献平)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