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管理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0日】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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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管理的通知》,对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国有土地用权出让行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2013年来,十堰市审计局对全市四县一市三区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连续审计,发现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和出让金收支管理虽逐步规范,但仍存在土地出让金未收回、减免缓缴土地出让金和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等情况。审计提出,要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管理,对欠缴、少缴和缓缴的土地出让金及时清收等建议。

十堰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召集住建、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出台了上述通知。通知废止了3个文件中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及违约金等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以“招商引资”、先征后返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全额征收国有土地使有权出让收入及土地出让金违约金,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国家产业政策综合确定土地出让底价,一经确定不得修改;对于工业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净地”出让的有关规定,不得“毛地净卖”,不得以任何方式冲减竞买保证金,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性条件。(刘斌 邹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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