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四部门联合开展农村“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来源:湖北省京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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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北省京山县审计局、经管局、财政局和国土局联合行动,抽调14人组成四个工作专班,对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注“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机构是否成立,工作机构是否正常开展工作;委托代理是否规范运行,代理流程是否存在漏洞;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

二是关注集体资金管理违规问题。看是否存在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私自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坐收坐支问题;违反审批程序随意支出,虚列工程、虚开发票、重复报账问题;现金管理不规范,白条入库、公款私存问题;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或克扣农村集体资金问题;虚列投资人、分配对象参与集体收益分配问题等。

三是关注集体资产管理违规问题。看是否存在集体资产流失问题;长期占有、出借和盲目购置、高价购置、低价处置集体资产问题;违规经营、出租、发包集体资产问题;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暗箱操作、收受贿赂问题等。

四是关注集体资源管理违规问题。看是否存在集体预留机动地发包不合法不合规,合同长期不兑现、承包费不入账问题;对“四荒地”等资源拍卖收入或承包费不及时、足额登记入账,或低价拍卖问题;违法出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问题;在经营性集体土地开发中谋取私利、收受贿赂问题等。

五是关注集体“三资”民主管理违规问题。看是否存在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不落实“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问题;村级财务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规定程序公开问题等。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京山县审计局查出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解决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陈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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