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强化审计整改在县直部门年度工作中考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8日】
【来源:浙江省嘉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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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2016年度县级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审计工作纳入县直部门机关建设目标的考核内容。

根据该办法,县审计局在《2016年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审计工作考核细则》中将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内审机构建立和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意见建设采纳情况作为考核指标,其中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考核比重达到30%。同时增设审计整改扣分指标,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因主观原因未整改的、应收未收的或未采取措施的、屡查屡犯的采取直接扣分。

加强对县直部门审计工作特别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对于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必将发挥积极作用。(钱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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