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县长就“同级审”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化整改主体责任 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8月24日,浙江省永嘉县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听取了县审计局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情况汇报,并对“同级审”整改工作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
一要正视问题,强化整改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接受审计,正视审计反映的问题,支持审计整改,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被审计单位“一把手”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审计整改负总责、亲自管、亲自抓,确保审计整改贯穿全过程、实现全覆盖;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完善机制,更多地从规范管理出发推进改革创新。二要优化机制,形成整改合力。
要以全县开展的“审计整改落实年”活动为抓手,打通审计整改落实最后环节。被审计单位要严格落实好“双报告”制度,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向县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县政府分管县长要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亲自过问自己分管线上的审计整改工作,县考绩办要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尤其是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屡审屡犯的单位和部门,要联合审计机关开展重点督查和跟踪检查,避免审计机关唱“独角戏”。三要强化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审计揭示的问题,要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像审计反映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要求问责落实到人、板子打到个人;涉及违法违纪的行为,审计要及时移送纪委、检察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要建立健全审计结果问责机制,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决策、绩效管理和领导干部任免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用问责机制倒逼整改落实。(汪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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