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扶贫开发整合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8日】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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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江苏省徐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扶贫开发整合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具有积极意义。

今年5月,徐州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对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针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不足、个别扶贫项目绩效不达预期等问题,提出了加强扶贫资金整合与管理,及时建立项目库,对扶贫资金投向等要广泛征求受益群众意见,制定出台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审计建议。

徐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结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扶贫开发整合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21条,对涉农资金整合管理的范围、管理原则、部门职责、资金使用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办法》提出要与扶贫开发任务挂钩,统筹整合使用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境整治等25项涉农资金形成合力,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进行配置资源。根据不同的致贫原因,制定差异化帮扶措施,充分尊重和征求帮扶对象的意愿,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帮扶对象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加强扶贫开发项目储备库建设,立足当地资源、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规划,采取“一户一策”、分类帮扶措施,科学选择帮扶项目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有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贫困县权责匹配、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对于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范恺、赵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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