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三项举措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审计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来源:湖北省襄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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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襄阳市着力构建政府投资综合监督体系,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审计监督,促进提高政府投资绩效,预防和遏制投资领域腐败问题。

一是完善审计监督方式方法,强化政府投资综合监督机制。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和社会中介机构力量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的情况,去年11月,该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运用各种监督资源,充分发挥城区政府、行政审批、审计、财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实现全覆盖监督和提升审计效率并举。明确市政府投资审计局只审计招标限额以上项目跟踪、结(决)算和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征收补偿预算由各城区政府负责审核,预算控制价由财政部门审核,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的跟踪、结(决)算审计,一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

二是健全审计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政府投资审计权力运行。该市审计部门紧抓审计质量和廉洁从审两条生命线,置政府投资审计权力于“笼子中”运行,将风险防控贯穿于政府投资审计全过程。一是通过建立健全岗位分离、实质性复核、内部争议会审、部门争议会商、业务会议审定等审计质量控制机制,提高审计透明度,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二是通过建立廉审承诺、廉审台账管理、廉审情况回访和评价、审计全程电子监察等廉洁从审内控机制,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行为,严防滋生审计腐败。三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审计纪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公示各环节审计进展情况和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检查制度等廉政风险外部监控机制,主动接受监督,严控审计风险。

三是改进审计力量配置方式,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行为。为有效解决政府投资审计部门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保证社会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今年4月,该市审计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联合出台了《襄阳市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襄阳市购买社会服务承办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工作流程(试行)》,对项目审计提交申请、选定项目审计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及档案保管、监督及支付费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已有9家中介机构从50家社会中介备选库中随机选取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于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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