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审计局积极助推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
【来源: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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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结合审计监督本职工作,积极探索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较好地履行了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监督职能。20141月以来,该局完成审计项目72项,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62.49亿元,移送案件线索67件,提出审计建议169条。

一是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探索科学的轮审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新方式,建立并开展部门预算、产业资金、非税收入、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市直属国企的轮审制度。2014年以来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1个,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措施132项,推动出台制度43项,该局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三张清单”制度被评为宁波市组织系统特色工作二等奖。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1912项,涉及金额129.17亿元,累计核减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5.71亿元;发出投资项目“审计建议函”“管理预警函”等28份,督促有关单位分别作出对工程管理人员作出调离岗位、扣减考核奖等处罚,其中对监理、施工等单位处以罚款84.15万元,收取违约金或审查费6.26万元,有效强化了追责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大力推进审计整改。通过完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推行审计整改“问题清单”和“挂销号”制度、创新“三函一单”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联合督查、严肃考核追责机制等举措,提升审计实效,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14年以来,审计处理处罚金额1209.9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并被采纳142条,促进整改落实问题资金211339.23万元,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79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和市政府出台制度105项。

三是发挥内部审计源头预防作用。将镇(街道)、市级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每年严格执行考核制度,运用好考核指挥棒,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新增设内部审计监督科,强化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实行内部审计项目双重管理体制,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资金性质、下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轮审,实现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提升。以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帮助与指导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把好自身免疫关。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全市内审组织已实施审计项目681个,实施基本建设审计3775个,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608条,促进增收节支5213万元,增加效益3990万元,推动出台管理制度35项。

四是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专门出台《慈溪市审计局对外提供审计资料管理办法》,确保审计资料有序提供。2014年以来已向市纪委、检察院等单位提供书面资料或档案查询34次,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的运作和审计成果的转化。(胡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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