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审计厅“四个一”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热潮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
【来源:宁夏自治区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宁夏自治区审计厅制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安排》,对厅机关第一阶段学习作出具体安排,以“四个一”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热潮。

一是每周一组织一次支部学习。每周一,厅机关各党支部安排2小时进行集中学习,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并进行讨论发言,由党支部书记亲自安排部署、监督检查,推动支部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承担审计任务的审计小组成立临时党小组,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每月初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初,召开全厅党员干部大会,集中传达从中央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审计署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指示和要求,并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其说明进行全文传达学习,增强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审计政治生态。

三是每月中举办一次专题辅导。每月中,积极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校联系协调,邀请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团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讲座,分层次、有步骤地将全会精神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厅领导以讲党课形式轮流带头领学、讲学全会精神,促使党员干部正确理解、深刻领会,扎实推进全会精神入脑入心。

四是每月底开展一次交流研讨。每月底,召开厅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轮流开展交流研讨。要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和审计工作职能,讲认识、谈体会,促进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审计工作。交流材料最终统一编印成册,在厅机关内部公开学习交流。(王能能)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