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计整改监督出实招有实效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来源:湖北省通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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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工作,考验着政府审计的效率和权威,关乎着部门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体现出人大监督作用和实际成效。近年来,湖北省通山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要求,在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方面做了积极的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到审计局机关调研,并抽调专人组成工作小组,深入到查出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在人大常委会监督中,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县人大对政府部门满意度测评事项内容。针对县审计局、县人大财经委反映的审计整改相关问题,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时提交主任会议议程予以审议讨论,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切实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深入调查研究。该县人大常委会为摸清和掌握全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现状,每年由县人大常委会主导,从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小组,不定期深入县直部门和乡镇财政预算单位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整改监督工作专题调研,及时摸清县直部门和乡镇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审计整改相关情况,从体制、机制上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还组织人大财经委、财政局、审计局、相关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审计整改监督好的经验和做法,开拓思路,取长补短。

图为通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阮仕词到县审计局调研

——出台制度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及监督工作,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预算监督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通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了《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进一步改进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的方式,要求被审计工作报告“点名”的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现场解答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询问。该“办法”的出台,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维护了审计权威,提高了审计地位。

图为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

——听取和审议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每年8月份和12月份分别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根据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被审计的重点单位,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选取1-2个单位,每年12月份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关于本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在满意度测评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报告不满意的,责成县政府或被审计单位继续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后续整改情况的报告,对补充报告仍不满意的,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其他监督程序。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把审计查出的问题与纪检监察处理结合起来,适时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的报告,做到敢监督、真监督。

图为通山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坤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

——依法公告和通报。该县人大常委会为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处理,严格实施《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对被审计单位查出问题整改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报送县纪委、人事组织及党建、综治、目标考评等评奖评先的主管部门,作为审计整改单位干部任免与奖励的依据。今年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公报首次书面通报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调查报告、审议意见书全文。

 

图为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通山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人大监督刚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认识不断提高,被审计单位整改主动性逐步增强,部门凝聚工作合力,整改成效得到了显著提升。(邓坤水 朱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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