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审计局四项措施促进整改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来源: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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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开展 “审计整改年”活动以来,广西北海市审计局从实际出发,摸索创建了政府主导、审计督查、部门联动、被审落实、人大监督的审计整改模式,使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2015年被审计单位178个,查出问题金额372,231万元,当年整改金额359,521万元,整改率为96.58%,建章立制17项。

一是推动政府主导,形成宏观整改优势。近几年,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汇报,对难以整改的历史遗留问题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指示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大力协作配合。市政府常务会议还专门研究审计整改有关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形成了以政府主导为核心的审计整改制度框架。

二是创新管理办法,强化审计督查。首先创新内部管理办法。2014年年初,出台了《北海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实行审计组长负责、主审指导、组员协作配合、主管科室督促、分管领导组织协调、主要领导决策主导的审计整改管理机制。其次建立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对审计查出的账务处理错误、管理不规范等较容易整改的问题,采取审前调查提示、审中沟通督促纠正办法。对审计查出较为复杂的问题,通过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时提建议、审计决定下达后跟踪落实等有效措施,促使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措施进行审计整改,做到了边审边改边规范,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三是协调部门联动,增强整改合力。在预算执行审计、安居工程审计、“大班额”审计等重大审计项目时召集纪检监察、发改、财政、住建、教育、土地等多个部门主要领导开会,深入研究审计整改问题,细化部门分工和责任,讨论商定协作联动方式方法,各部门间协作默契,各司其职。

四是配合人大监督,完善整改机制。审计局主动向市人大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如实报送审计整改清单。人大财经委的领导还带领审计人员到有关单位去了解情况,督促整改。审议整改情况、召集整改会议、跟踪督促落实整改的做法已成为市人大监督审计工作的一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北海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制。(陆杨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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