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审计促进73家国企纳入预算监管范围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8日】
【来源:湖北省荆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期,湖北荆州市审计局通过开展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揭示和反映了国有产权登记不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管覆盖不到位和国有资本收益征收不力等问题。审计情况以专报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后,市委书记李新华、市长杨智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审计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履行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按照市领导指示要求,该市财政局、国资委高度重视,充分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就审计反映问题逐一拿出整改措施,并相继实施。日前,该市财政部门重新修订了《关于编制2017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并下达给市国资委等27家预算单位。《通知》明确指出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为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包括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及市政府授权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这一规定使得该市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管单位的数量由此前的13家增加到86家。《通知》还明确要求纳入预算监管的单位和出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本单位预算建议草案、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和有关材料的填列申报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次审计结束后,该市财政部门发来专函表示,审计情况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审计建议明确、可行,感谢审计监督有力、服务到位,为加强国有资本预算管理指明了方向,希望继续加强审计监督,不断推进和提高国有资本预算管理水平。(张小松)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