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长陈洪豪要求将跟踪审计作为一项制度坚决落实到工程建设中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8日】
【来源:湖北省通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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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政府召开今年第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县审计局工作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通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会上,县长陈洪豪对上年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从六个方面对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出台《实施细则》,是新一届县政府建设廉洁政府、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而且有利于实施依法行政和保护干部。

二是明确目标要求。跟踪审计要作为一项工作制度明确下来,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四制”基础上的第五项制度,坚决落实到工程建设中,在实践中创新,形成工作经验,成为2017年审计工作亮点。

三是提供优质服务。跟踪审计要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提前介入,对一些地下隐蔽工程,加强工程现场审计,确保审计结论全面、准确。

四是提高工作质量。要提高跟踪审计时效,推行阳光审计,公开跟踪审计的项目和人员,明确审计时限,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要加强跟踪审计结果运用,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有序、稳妥推进和高效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对跟踪审计中因工作量大而出现人手不够的情况,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社会信誉良好、从业记录优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的中介机构或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工作。

六是做好组织保障。县审计局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人员或调剂干部编制方案,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确保审计人员力量需要,在跟踪审计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相关业主单位,要认真落实执行《实施细则》,对落实不力的或不依照规定提请跟踪审计要求的,将视同违反县政府的政策规定,由纪律监察机关予以行政问责。(邓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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