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衢江:积极采纳审计建议 完善财政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8日】
【来源: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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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财政“同级审”过程中,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审计局重点关注财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财政预备费存在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区本级财政资金尚未开展竞争性存放等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建立预备费管理使用监督机制,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监管等建议。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相继出台一系列财政管理配套制度和文件,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完善预备费管理使用制度。修改完善《衢江区预备费管理办法》,从支出范围、审核流程、监督管理等三方面对预备费管理作了详细规定,明确预备费只能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需要动用预备费时,通过有关部门和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由区政府批交区财政局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区长或联席会议审批。同时建立区级财政预备费动支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有效加强区级预备费的使用管理。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针对该区财政资金累计实行竞争性存放的金额达30亿元的实际情况,出台《区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进行规范。目前,该区首个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已顺利完成 ,该区慈善总会对慈善资金竞争性存放首次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根据存款利率、服务水平、经济贡献率三方面评标标准完成了总标的601.2万元的资金竞争性存款招标工作,有效提高资金收益,推进阳光工程。

三是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管。该区财政局出台《区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监控,监控对象涵盖区级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和代理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监控内容包括银行账户管理使用情况、国库集中支付情况、代理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情况等。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采取系统预警和综合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国库集中支付行为的事前监督、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检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周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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