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印发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9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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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青岛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是该市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有力举措,该方案重点体现了三个方面的原则。

一是在人员管理上,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在领导干部管理方面,市审计局正职由省委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区(市)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由省委委托市委管理;各级审计人员由省级统一招录;审计机关的机构编制由省编办统一管理。同时,市、区(市)审计局仍为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同级政府机构限额管理。

二是在经费保障上,实行上级补助与地方保障相结合。对市、区(市)两级审计机关的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市审计局为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区(市)审计局为市审计局二级预算单位,由市审计局汇总编报预算和决算,纳入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市、区(市)审计局承担党委、政府安排的审计项目,所需经费由同级政府统筹解决。

三是在计划安排上,实行集中统筹与相对独立相结合。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计划由省审计厅统一管理。各级审计机关每年结合本地中心工作,提出本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同级政府审核后,报省审计厅批准后执行。市审计局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市、区(市)审计人员开展区域或行业性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市、区(市)审计局接受党委、政府交办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之外的审计事项,须报经省级审计机关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李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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