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审计局强化四个节点控制 推动提升全过程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7日】
字号:【大】 【中】 【小】

今年以来,为更好地适应审计新常态,大连市审计局结合制度规范建设工作,认真梳理审计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强化以实施方案为引领的四个关键性节点控制,完善审计制度,加大执行力度,推进审计项目精细化管理,提升全过程审计质量。

一是强化实施方案阶段控制。该局结合修订的业务会议制度确定的重要性原则,区分一般审计项目和重要审计项目,明确不同类别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流程。对一般审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分管局长审定;对重要审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提交业务会议审定。通过严格把控审计实施方案的出口关,使方案能真正聚焦审计的目标、重点和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不雷同、可操作,有效发挥其指导作用,提升审计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果。

二是强化现场审计阶段控制。该局结合进度管理办法的修订,加强目标管理和进度跟踪,细化现场各节点进度管控要求,明确具体事项及责任人,维护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对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交审理、修改报告等节点,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特殊情况下确需超出上述时限要求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履行规定的报批程序,必要时作为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存档。现场审计期间,要求审计事项的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及工作情况利用网上审理平台定期上传,确保网上留痕,网上追踪可控,并对照审计报告,强化倒查,严防“放水”失职渎职行为,切实以职业道德、行业操守、信息化技术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

三是强化审计报告阶段控制。该局结合国家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起草报告前要求严格落实审计组会议制度,认真研究重大审计事项、审计底稿、审计证据、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尤其是对于审计征求意见环节,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的程序、方式和标准,并按照局内出台的优化审计报告的有关规定,规范报告编审行为,突出抓好第一稿审计报告即征求意见稿的质量,详实全面地反映审计组实施审计的过程和结果。

四是强化审计人员责任控制。该局结合审计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分级审计质量岗位职责,深化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未担任主审的处级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意识,明确审计组组长在审计现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促使现场审计中审计、审核、复核等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运行机制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要求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实施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审计质量控制中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