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以“一个制度、六项督查方式”抓审计整改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6日】
【来源: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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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安县审计局在认真做好常规审计工作的同时,以“一个制度,六个督查方式” 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狠抓审计整改,对违法违规问题采取停拨资金、收缴财政、原渠道归还资金、没收违法所得、责成缴纳到相关部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等方式进行整改;对管理不严格、不到位的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采取调整会计账目、完善相关手续、修订相关制度,及时全面落实审计决定,积极转化审计成果,促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立一个制度: 2005年,海安县审计局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审计回访制度》,2014年又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审计回访制度》规定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3个月内,成立审计整改回访检查组,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采纳审计建议、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等进行检查,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督促进一步进行整改,出具审计整改检查报告。每年11月份向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审计整改情况。

采取六项整改督查联动方式:一是以政府交办推审计整改。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及时进行部署,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主体。三年来,共下发44份政府交办单,督促涉及问题的部门、单位和区镇对照审计决定书、审计报告,限期进行整改和纠正,由县效能办加强督查。二是以专题培训防屡审屡犯。由县政府分别组织举办县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代理记账部门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结报员、会计核算人员财务管理培训班和县镇机关主要负责人财经业务培训班,要求各涉审单位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屡审屡犯、反复出现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三是以人大调研督审计整改。每年11月份,县人大财经工委会同县审计局组成调研组,对涉审涉改区镇、单位和部门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收集整改材料,就如何规范财务核算、积极配合审计、监察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四是以部门联动制重大违纪。县审计局注重加强与财政、税务、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的协作,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警示全体的目标;每年还安排专人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将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县财政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进行梳理,召集相关预算单位和区镇,分析问题成因,落实整改责任;分析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制定完善制度,从面上加强规范;涉及纠正整改的具体问题,要求所涉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到位。五是以责任追究明整改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具备整改条件拒不整改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效能办进行督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是以边审边督促早改速改。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立足早发现、早提醒、早规范,坚持边审边改、即审即改,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组织检查,防止出现重审轻改的现象。

近三年来,海安县审计局共查出225项问题,207项已得到了整改,整改率达到了92%。对少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该局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督促相关区镇和部门认真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查找症结,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直至整改到位。(刘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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