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厦门市制订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来源:厦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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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厦门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印发《厦门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管理办法》,建立了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的公立医院院长激励与约束机制。

2016年,厦门市审计局在对市属公立医院审计的过程中,延伸调查相关部门后发现,厦门市尚未建立对市属公立医院院长薪酬管理办法,不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审计建议厦门市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订院长年薪管理办法,对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的年薪进行规范。厦门市政府积极整改,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制订了《厦门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管理办法》,一是强化院长管理责任,切断院长年薪收入水平与公立医院经济效益的联系,院长年薪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不计入医院工资总额;二是坚持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将院长目标年薪与风险、责任相联系,与医院运行管理效益和公益性相挂钩;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院长与医院人员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妥善处理改革前后院长收入差距。该管理办法的发布厘清了政府管理职责,调动了院长代表政府管理医院的积极性。(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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