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政府采纳审计建议按三原则推进国企改革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6日】
【来源: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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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舟山市普陀区政府采纳理顺国有企业管理体系,加快国有资本整合重组的审计建议,研究出台了《普陀区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及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旨在推进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理顺国有资本管理体系,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该方案主要体现三个指导原则:

一是按照“分类整合,做大做强”原则,理顺企业体系架构。按照竞争类、公共服务类、功能类三项标准,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在区国资公司的基础上,组建交通投资、建设投资、文化旅游投资三大企业集团,确定一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将其他国有企业划归国资公司、集团企业等管理体系,基本确立了“国资委-国资公司或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三级体系架构。

二是按照“总量控制,分类核定”原则,强化企业用工和薪酬管理。完善企业用工管理办法,推行用工总量控制,实行定职能、定机构、定员工编制数“三定”管理。建立“一企一策”的薪酬管理制度,按共性和个性设置挂钩指标,以经营效益为核心,突出个性化部分。集团公司经营层纳入年薪制范围,职工工资实行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分类核定的办法

三是按照“权责对等、分级管理”原则,构建企业分级监管体系。以“管好资本”为核心,以产权管理为纽带,明确投资人和企业的职责,区国资委对国资公司和集团公司进行管理;国资公司和集团公司作为投资人要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压缩管理层级,规范设置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职责,强化内控管理。搭建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框架,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按区管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任免;实行监事委派制度,国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由区国资委委派监事。(李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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