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审计机关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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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审计机关建设,日前,天津市审计局制定了《天津市审计机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方案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着力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把审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国家审计机关。

方案细化了28项重点任务,突出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把审计监督纳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做到真审计、真监督。一是围绕审计全覆盖、大数据审计等审计改革创新事项,再造审计业务流程,完善依法审计制度体系。二是坚持依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开展审计工作,实行审计执法全过程留痕管理,全面落实七级审计质量控制责任,严格执行审计组长负责制。三是建立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全面退出与法定职权无关的各类协调机构和工作。四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计划、实施、审理、整改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五是认真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完善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年度普法考试,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六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审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强化以案释法,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方案明确了贯彻落实的工作步骤和相关要求。市、区两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负总责,做到各项任务有抓手、有载体、有部署、有考核,确保落地见效。(欧阳珺 赵福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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