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强调加强省直部门(单位)内审机构建设 或“撤一建一”或加挂牌子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0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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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委编办发出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建设。

近年来,四川省审计厅在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5年,与省法制办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对9300余个一级预算单位贯彻落实《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2016年,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四川省内部审计工作推进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促成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2017年,把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17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内容,并积极加强与省委编办的沟通和协调,争取健全内部审计机构的政策支持,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建设。通过多方努力,近三年来省直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推进顺利,教育厅、商务厅、农业厅、省扶贫移民局等单位增设了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并以此带动了其行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这次,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在征求审计厅意见的基础上,除已经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部门(单位)外,明确提出了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的三点意见:一是省发展改革委等17个重点部门(单位)可以按照“撤一建一”的方式单设内部审计机构,也可以采取在内设非财务机构加挂的方式,强化内部审计工作职责。二是其他部门(单位)应确定一个内部非财务机构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三是对审计与财务、经营管理等职责由同一个机构承担的情况要按程序申请调整。上述做法的目的在于促进部门(单位)财政健康运行、内部管理规范化、运行风险控制常态化,做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行审计全覆盖。(范志彤 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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