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审计局四项举措 全力推动法制审核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2日】
【来源:甘肃省兰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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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控制审计执法质量,甘肃省兰州市审计局采取四项举措全力推动法制审核试点工作。

一是“以人为本”,强化团队管理。及时制定《兰州市审计局执法决定法制审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形成法制审核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法规处具体抓、全体审计人员共同参与的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格局。并切实配齐配强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工作人员,将原有人数4人增至8人,将原有专业单一的审理队伍调整为财会、工程、法律专业人员合理搭配的法制审核团队。

二是“旗帜鲜明”,确立目标要求。结合新常态下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及决策参与度诉求的不断提高,制定审计监督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结合目录清单制定本单位审核标准,并进一步通过扩大审计业务文书审核范围,强化法制审核工作,以审计组审核、业务处室复核、法规处审理的三级复核制度为抓手,推动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因地制宜”,明确审核内容。根据审计业务对象和审计工作差异化等特点,将法制审核与七大审计业务一一对应,即部门预算审计审核、企业审计审核、经济责任审计审核、社会保障审计审核、三农扶贫审计审核、资源环境审计审核和投资项目审计审核。结合每一类审核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具体的文书起草模板和报送审核资料清单,对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尤其注重规范审计发现问题定性和责任划分,切实做好“三个区分”。

四是“齐抓共管”,规范审核程序。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安排部署,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兰州市审计局业务会议审定制度》、《兰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兰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定额管理办法》、《兰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实施程序》等规章制度,通过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审核工作方式、处理机制及法制审核时限等,进一步促使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审计程序“标准法定”,审核程序“规范有序”。(周忠辉 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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