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政府采取三项措施 落实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7日】
【来源:重庆市巫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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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日,重庆巫溪县人民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听取县审计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审议认为,审计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揭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对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积极作用。为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会议要求:要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资金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要加强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树立规则意识,增强依法理财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利用,严肃整改问责。为此,县政府采取三项措施,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促进依法审计、依法行政。

一是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是法律赋予审计部门的职责,自觉接受、配合审计是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义务,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深刻认识加强审计工作、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落实审议意见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发展。

二是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巫溪县委《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政府分管领导督促抓好分管领域的审计整改工作;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为审计整改的直接责任人,对不整改、不按时整改、整改不彻底的,政府将依法督查、问责进行责任追究。政府督查室要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予以通报,年终考核进行扣分。

三是强化措施,落实整改。首先加强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资金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严格项目预算执行,落实新预算法有关规定,健全预算项目支出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实施、项目执行、跟踪问效、服务保障和预算编制源头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强化财务培训,加大财政政策宣传,加强财务检查力度。其次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审计结果利用,从原因分析入手,提高整改针对性;从关键环节着手,增强整改实效性;重视审计结果利用,认真吸纳审计建议,着力建章立制,提升管理能力,完善政策措施,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审计结果公开,倒逼整改落实和制度完善,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推进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内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夯实财务管理基础,严守预算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最后要加强督查交办。政府督查室、审计局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各相关单位,督促整改到位,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按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县审计局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挂账销号处理,促进问题整改到位。(冉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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