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六个坚持”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2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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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增强全体审计人员法治观念,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在全省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审计机关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近日,云南省审计厅印发《2017年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做到“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落实从严治党相结合。《意见》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导,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方向,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进一步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二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提升监督能力相结合。一是严格依法审计,按照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揭露和查处财经领域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审计中发现问题,提出有深度、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三是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及时协调开展对涉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和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加强机关党建相结合。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不断推进学习向基层一线延伸、向党员群众延伸;二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查找和研究解决学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厚植根基;三是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将上级各项规定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审计工作、内部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上;四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管理改革试点相结合。一是加快推进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逐步形成机构设置科学、权责划分明晰、人财物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的审计管理新体制;二是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审计全覆盖;三是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适应管理改革新变化,主动融入“大家庭”中来,充分释放体制改革活力,激发审计发展动力。

五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从严治理队伍相结合。各级审计机关党组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严格落实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要把“严格正风肃纪、强化责任担当”作为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主题,在全省审计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在自身建设上求长效,着力提高审计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水平。

六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政施政能力;二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教育群众明辨是非、分清道德领域和法律范畴;四是继续深化基层审计机关法治创建活动,强化内部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和监管能力。(张倩倩 甘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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