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特派办:扎实推进精准考核努力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5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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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等法规,多年来,审计署重庆特派办不断完善与审计署对特派办领导班子考核制度相衔接的分级分类的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体系,扎实推进“精准考核”,激励引导全办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担当作为。

一、通过级别与类别相区分的考核内容,包容差异性

结合干部队伍和考核工作实际,该办按照精准化差异化的要求,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类型干部特点,开展分级分类考核,力戒千篇一律,画准“肖像”。

一是根据承担责任不同,实行分级考核。将考核对象划分为巡视员、处室负责人、处级干部和一般干部四个类别,相应设置考核内容,做到权责对应。

二是根据所处岗位不同,实行分类考核。针对职能处室和业务处室不同的工作职责和岗位性质,设置不同的考核内容,做到干什么就考核什么。对业务处室干部着重考核审计业务工作、审计信息化工作等成果;对职能处室干部则着重考核对处室职能工作的贡献度。

三是根据客观因素差异,引入调校机制。为熨平各处室人员编制的客观差异,针对部分由处室负责人分配得分的评价指标,引入可供分配总分与人数挂钩且按人均固定比例折算的调校机制;为熨平组织安排工作任务的客观差异,鼓励干部积极承担抽调等特殊工作任务,设置考核对象在专项工作加分的基础上按相应时段同级同类干部平均业务成果赋分的调校方式,提升考核制度对非常规工作任务的适应性,促进干部强化组织纪律性。

二、通过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指标架构,保持可比性

该办坚持辩证地评价干部业绩,紧盯考核目标,在突出共性、尊重个性的基础上,积极搭建全覆盖、有层次的考核指标架构,合理体现差异性,力求整体上用“一把尺子”,实现“合理区分”。

一是突出共性、搭建框架,整体上实现“一把尺子”。该办设立统一的考核指标架构,包括民主测评、党建及其他工作、业务工作成果三大类,并设置不同权重,确保依照基本一致的尺度进行“比较”。同时,内容上全面覆盖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及各种工作事项,形成内容全面、归类合理的考核框架。

二是尊重个性、体现差异,整体上实现“合理区分”。如对处室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核指标加大权重,突出其作为支部书记肩负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如在“业务工作成果”指标项下,为“柔化”不同业务处室和审计项目的“禀赋”差异,采取业务成果从项目到个人到处室的分配路径、实行对个人按在项目中发挥作用的不同角色赋分的分配方式,确保协作共赢的总基调,并合理体现个人差异。

三、通过横向与纵向相衔接的制度设计,体现导向性

该办坚持强化考核结果的综合利用,通过加强与署办制度的纵向挂钩、与评优评先的横向衔接,着力避免考用脱节、刚性不足等问题,把考核结果用起来、用充分,努力发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释放活力的重要作用。

一是与署办制度纵向挂钩,确保责任落实落地。通过对审计署考核制度评价思路、考核重点的纵向承袭,进一步明确特派办各项工作的目标和定位;通过与办内各类考核制度间的横向衔接,将任务逐层分解,动力逐级传导,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和要求落实落地。

二是与评先评优横向衔接,树立鲜明实绩导向。始终坚持把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创造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基本依据,根据考核得分对审计干部分级分类排名,排名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前置条件、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让事实说话,用实绩检验,树立鲜明的正向激励导向。

在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中,审计署重庆特派办按照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目标,持续健全完善公务员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激励全办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施洋)

责任编辑:欧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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