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全面实行审计项目“双汇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5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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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审计署党组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在审计事项和审计发现问题两项清单制度基础上,全面实行审计项目“双汇报”制度。

一是创新方法,完善制度。南京特派办自2015年开始实行审计事项及审计发现问题“两项清单”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事,以纪律管人,严格管控,防范风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18年6月,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在原“两项清单”制度基础上,南京特派办全面实行审计项目“双汇报”制度。即从当前正在开展的审计项目开始,所有审计项目每两周向办领导做一次书面汇报,包括审计小组汇报和审计人员个人汇报两方面内容。

二是规范流程,严格管理。南京特派办明确要求,实行“双汇报”制度过程中,各审计小组和每位审计人员的汇报材料均需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进展、审计成果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各审计项目的综合组负责承办“双汇报”具体事项,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分析和督办,项目结束后所有汇报分析资料作为项目电子档案存档。通过严格细致的流程管理,进一步激发全体审计人员主观能动性,防范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

三是多层分析,提升效果。上报汇报材料的同时,各审计组组长对审计组每位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分管办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各小组和个人汇报材料进行点评;办公室根据上报的汇报材料和点评情况,对近段时间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体分析,报送办领导审批后在全办范围内不定期地通报。通过层层分析,逐个点评,一方面促进审计现场管理有抓手、有落实,另一方面帮助每位审计人员找准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真正达到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的目的。(骆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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