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加强沟通协作 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审计“两统筹”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2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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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和江苏省审计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贯彻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双线战役”的最新部署。一方面减少聚集开会,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20年江苏地区审计“两统筹”工作。

一、细化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充分发挥计划引领作用。一是统筹年度计划。鉴于审计署和江苏省地方审计机关计划制定的审计年度不同,江苏审计“两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双方审计项目计划统筹时间确定为一年两次,即:年初江苏省审计厅出台计划安排时统筹协调一次;下半年审计署出台计划安排时再统筹协调一次。不仅解决了审计年度不衔接的问题,还可按照审计目标及时对审计内容、审计对象等作出相应调整,对审计成果进行整合共享。二是梳理统筹项目。在计划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对双方的审计项目进行梳理,设计了江苏省内审计项目统筹表。根据审计一线实践增加了审计内容、审计地区、被审计单位、审计时间和牵头处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8个要素,进一步细化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三是明确统筹重点。根据江苏省内审计项目统筹表,明确双方需要重点统筹的审计项目、内容以及所涉及的审计区域和被审计单位,提高了审计“两统筹”的效率和效果,充分发挥了计划的引领作用。

二、共同制定实施指导原则,深度推进审计“两统筹”。在总结去年审计“两统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江苏省内审计项目统筹表,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和江苏省审计厅共同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内审计项目“两统筹”工作安排的指导意见,涵盖了审计项目、内容以及需把握的统筹工作原则等事项。一是加强审计项目统筹。双方根据各自年度审计任务,共同商定审计对象、审计范围、拟抽审的部门、拟延伸的市县等,做好沟通协调,抓好分工衔接,避免交叉重复审计。二是优化审计组织方式。如对于均要开展审计的同一个审计对象,双方要加强协商,可派员共同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尽量安排在同一时间段进行,并指定专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索要审计资料,避免多头联系、多头审计,减轻基层负担。三是加强审计成果共享。如在审计或延伸审计过程中,如果一方已对相关事项或单位开展过审计,另一方可考虑借鉴利用相关审计成果满足工作需要,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再重复开展审计。

三、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实现多项目多方式统筹融合。在审计署统一组织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以及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审计等项目中,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和江苏省审计厅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一是优化审计资源配置。采取“混合编组”“分片包干”等组织方式实施审计,明确双方审计范围,协同推进实施。二是推进项目统筹融合。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项目管理方式,做好与同期开展的江苏省财政收支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的相互衔接,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三是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沟通。充分总结和利用以往大数据审计的数据资料和经验成果,结合互联网络公开的信息资源,对审计项目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数据分析,将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有机结合,有效减少和缩短了审计现场核查时间。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审计“两统筹”有序开展。在当前疫情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审计“两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平台作用,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统筹。利用远程邮箱、电话微信、内部签报、业务动态等形式建立了特派办和地方审计机关横向联动、衔接有序、高效运转的协作模式,通过减少聚集开会、线上办公、按需到岗等措施,保障江苏地区审计“两统筹”工作顺利开展。(张建玲)

责任编辑:蔡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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