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积极打造阳光财务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3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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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深入贯彻审计署党组“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指示精神,自觉将科学发展观融入机关财务管理,坚持理念先行、制度跟进、民主理财,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积极打造阳光财务,在制约权力、堵塞漏洞、预防腐败、建设节约型机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预算支出管理,凸显科学性与合理性。每年根据全办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确定预算支出的规模,即先考虑做什么事再考虑花什么钱,预算支出管理与全办的日常工作紧密联系、相互促进。一是预算支出管理要与工作计划(审计项目计划和行政管理工作计划)相促进。要求各处室编制支出预算必须先编制工作计划,编制工作计划必须全面体现节约的理念。二是预算支出管理要与物资管理相促进。该办以前有部分物资没有规范的台帐记录,现在申报项目支出预算,必须提供近三年的物资耗用记录作为依据,否则不予立项,全面规范了物资台帐,促进了物资管理。三是预算支出管理要与审计项目管理相促进。把项目审计的经费预算落实到项目、处室和个人,并进行逐级考核和监督检查。

    预算程序管理,凸显规范化与透明性。先后制订并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执行制度和预算监督制度,要求全面进行精细化管理。规定每年做二次预算(主要是支出预算),即年初编制预算,每年八、九月份调整预算。凡经常性的支出和可以预见的支出做年初预算和预算变更,非经常性的支出和难以预见的支出在调整预算内解决。这就把所有的财务收支都纳入了预算管理,做到了无遗漏。在新的预算程序理念的指导下,各处室积极做好预算准备,编制预算时,有定额的按定额编制,有合同的按合同编制,有历史记录的则按历史记录编制。水、电、汽、电话费等价格会经常发生变化,则采取数量金额双重考核,并以数量为重。预算管理委员会逐项进行讨论确认,送交办党组会审议批准后,召开特派员办公会,征求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意见,然后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并可公开查阅有关财务资料。每年决算完成后,由行政事业审计处进行内部审计,内部检查结果和外部检查结果都在办内公开,办党组要求内部审计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如出现外部检查发现而内审没有发现的问题,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每年两次预算与决算都经过以上程序,实现了全过程公开透明。

    预算收入管理,凸显合法性与独立性。审计既要完成任务目标又要保持独立性,客观要求审计经费足额够用。但现实情况是财政部门下拨的经费缺口大,经费结构也不太合理,给机关正常运转带来一定的困难。对此,除了在办内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精神,倡导全办过“紧日子”,同时积极向上级机关反映实际困难。近期,主动关闭机关服务中心创办的“三产”,自觉规范所有经费来源,既提高了审计保障水平,又确保了审计的独立性。

    加强思想教育,创新性地提出“四用”、“四对照”。重视加强思想教育,不断强化每位同志的“自身免疫”能力,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意识,引导大家结合现有国情正确对待单位预算和自身待遇问题,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从而为推行精细化管理和打造阳光财务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还创造性地提出“四用”、“四对照”,即用审视别人的眼光来对照自己,用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要求来对照自己,用人民群众对审计的期待来对照自己,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状况来对照自己。办领导班子成员在推行精细化管理,打造阳光财务上,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不搞特殊,凡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并自觉接受制度和群众监督,为全办同志做出了表率。(赵国清 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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