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多项措施确保“八不准”审计纪律的落实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0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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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新“八不准”审计纪律的贯彻落实,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依法有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今年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纪律,为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集中学习,深化认识。为了提高广大审计人员对新修订“八不准”审计纪律的认识,兰州办专门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对新“八不准”进行学习,专职纪检员向全体审计人员介绍了新“八不准”与原“八不准”之间的差异,详细介绍新“八不准”具体条款的含义。通过学习使审计人员加深了理解,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自觉性。

    修订制度,强化管理。为了保障新“八不准”审计纪律的贯彻落实,兰州办在新修订的《审计署兰州特派办行政差费及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中专门制定了关于经费监督检查的条款,明确规定了“两公示”制度,要求纪检、办公室等部门对各审计组的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从强化、细化内部管理出发,确保了“八不准”审计纪律的贯彻执行。

    前移关口,消除隐患。为了保证新“八不准”审计纪律执行过程中不出现问题,兰州办在2009年新开展的审计项目中将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派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前往审计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了解审计人员执行新“八不准”审计纪律的情况,并向被审计单位介绍“八不准”审计纪律,争取被审计单位的理解、支持,接受监督,营造了一个和谐、健康的工作环境,及时消除了隐患,保证了审计纪律的贯彻执行,塑造了审计人员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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