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以优秀审计项目为标杆强化审计业务管理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7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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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审计署2003年开展全国优秀审计项目评审以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实施或参与实施的审计(调查)项目有7个优秀、5个表彰上榜,在特派办系统名列前茅;审计署组织的效益审计项目成果展评,有两个项目获二等奖,获奖项目涵盖了财政、金融、企业、投资、社保、行政事业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几年来,武汉办以优秀审计项目评审标准作为审计业务管理的标杆,质量控制长抓不懈,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审计工作的力度和深度明显加大。该办取得成绩的关键是抓好了“四个建设”。

    抓好组织建设,强化审计业务管理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审计业务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的领导,武汉办成立了由特派员担任主任、其他办领导担任副主任、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委员的审计质量检查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法制处。审计质量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不定期地开展对重要审计项目的质量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评估和追究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对审计组组长及成员、业务处负责人、审计复核(审理)机构负责人执行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定的情况进行评估,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审。根据《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试行)》和武汉办有关规定,在办内对年度审计项目进行评定和筛选,择优推荐参加审计署全国优秀审计项目评审。

    抓好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审计质量专业标准。为使审计业务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有章可循,武汉办在审计署制订的准则框架内,结合自身实际全面细化审计质量专业标准、构建审计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并根据审计工作发展变化及时作出修订和调整。推行审计项目质量分级负责制,通过制订《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制(试行)》,明确了从审计组成员、审计组组长到审计业务部门负责人、办领导在执行审计项目过程中应尽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和相应的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内部约束机制,在审计署颁布《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后,对原有的关于审计业务、综合管理的制度逐步修订完善,健全了审计复核、处室目标考核、优秀项目评选、审计业务会议等内部约束机制。制订审计业务模板,统一规范审前调查记录、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业务会议记录、审计复核(审理)台账等审计文书格式,促进审计人员审计行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抓好流程建设,突出重点环节着力贯彻落实。为使审计质量控制落到实处,武汉办突出审计业务管理重点环节,着力强化审计流程建设。每年开展一项贯穿全年的审计业务管理主题活动,如“严谨细致,提高质量”年、“提升层次,强化分析”年、“学习业务,规范流程”年、“强化责任,提高效率”年,通过制订活动细则,搭建审计质量控制工作平台。根据年度项目计划,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审计质量控制实施意见,如选定部分重点项目,对现场质量检查、审计业务会议、审计复核(审理)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办领导和复核人员深入一线开展审计现场质量检查,督促审计组加强审计现场业务管理,规范审计行为,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审计质量状况定期通报,将审计质量检查和审计复核中发现的审计质量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每个季度在全办范围内书面通报一次,每年至少在全办大会上通报一次,起到典型引路和集中整改的双重作用。

    抓好技术建设,应用AO系统控制审计质量。为提高审计质量控制工作效率,武汉办通过强力推广应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借助计算机审计系统为审计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将AO系统的运用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始终。在审计方案中必须有应用AO系统的量化指标,在审计实施阶段必须运用AO系统采集的数据建立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审计情况数据库,在审计结束阶段对审计人员运用计算机管理和控制审计过程的情况进行量化评定。同时,将AO系统的应用纳入主审负责制的任务内容,由主审规范审计公文及审计项目文档用语,并输入AO系统,然后打包传送给审计组全体成员,审计组全体成员根据承担的审计事项,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定期回传给主审,审计组长和主审借此可以对审计人员进行实时管理,提高审计质量控制的时效性。(舒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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