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沙办圆满完成“三定”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5日】
【来源:审计署长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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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全办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审计人才资源结构,合理配置审计人才资源,创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和强有力的处室团队,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根据审计署批复的三定方案要求开展了2009年“三定”工作,目前已圆满结束。

    在此次“三定”工作中,长沙办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拨原则,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了正处级领导干部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7名,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拨了正处级非领导干部1名,副处级非领导干部5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共分笔试、结构化面试、竞职演讲与民主测评三个环节,办党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经办内公示和审计署报批后,正式任职。选拔任用正、副处级非领导干部采用差额民主推荐的形式,办党组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处级非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经办内公示和审计署报批后,正式任职。目前,所有拟任职干部均顺利通过办内公示。同时,长沙办按照审计署关于处室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原金融审计一、二处合并为金融审计处,增设农业审计处、资源环保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原经贸审计处改为企业审计处。办党组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对各处室人员进行了调整,细化处室分工。

    长沙办此次的“三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办党组高度重视,领导有力,科学组织,集体决策,全力维护干部队伍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二是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及非领导干部选拨实施方案科学民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证了这次竞争上岗和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三是程序规范,纪律严明。人事教育处的同志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工作程序和过程公开透明,由机关党委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也确保了全办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按照“统筹兼顾,人尽其才”的思路,对各处室的人员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优化配置了审计人才资源,为长沙办审计业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李勇 杜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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