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深圳办廉政检查审中审后相结合 措施到位重实效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2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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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纪检组先后对海南省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情况审计调查和海南省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两个项目开展了廉政回访,并对正在进行的海南省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和海南省饮用水专项审计调查两个项目开展了审中随访。纪检组实地了解了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情况,听取了审计组的汇报,并与被审计单位人员召开了座谈会,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审计组在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本次检查有三个特点:

       一、以检查“八不准”执行情况为重点,严把关键环节。在廉政检查中,纪检组重点了解各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的情况,注重从三个环节入手:一是检查在审计进点见面会上是否向被审计单位宣布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并在被审计单位及时公告“八不准”规定及举报电话。二是检查在审计执行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了新修订的审计纪律。三是检查审计项目结束后是否填写《审计纪律情况征询意见表》,意见表的填写是否实事求是。通过审前、审中、审后三个环节的检查,使廉政纪律的执行成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审计工作的整个过程。检查表明,各个审计组都能不折不扣的执行审计纪律,受到被审计单位的一致好评。

       二、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检查审计组开展文明审计的情况。审计组是审计工作的第一线,其一言一行直接关乎审计机关形象。通过座谈会,被审计单位人员普遍反映该办审计人员进入角色很快,工作敬业、细致认真,无论在政策的掌握和执行,还是在审计结论的定性上都比较准确,能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待被审计单位工作人员,该办审计人员始终态度谦虚,一心为公,一身正气,用实际行动维护审计权威,树立审计机关的廉洁形象。

       三、纪检组深入到审计现场,通过审查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日记,确认审计组是否严格按照审计方案规定的范围开展审计,有无私自隐匿审计线索的情况。通过检查,约束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行为,从机制上保障审计干部实事求是地作出审计判断,避免随意取舍或不当裁量等负面问题的发生。

       通过这次廉政检查,该办纪检组将审中随访和审后回访两种形式有效地结合起来,掌握了一线审计干部执行审计纪律的实际情况,将廉政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审计全过程,有效地发挥了纪检工作的监督职能。(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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