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工资津补贴管理规范有序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2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不断强化工资和津补贴管理职能,通过健全工资和津补贴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部门合力等措施,使工资和津补贴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
    健全工作制度,实现工资津补贴的规范管理。南京办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个人收入全部纳入工资津补贴管理,本着“严格标准,规范运行”的原则,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规范审批程序。要求工资津补贴审批遵循这样一个程序:报经审计署同意→依次呈报人教处、办公室审核→办领导审批→报江苏省人事厅工资处审核,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予通过。二是规范部门职责。南京办规定核查身份、审核工资、确定津补贴标准主要由人教处负责,核拨经费由办公室负责,两者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三是明确监督体系。由办公室、人教处和机关党委等部门共同负责工资津补贴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工资津补贴管理纪律。
    完善基础建设,实现工资津补贴的科学管理。依据审计署有关规定,南京办为工资津补贴管理对象一一建立了“工资津补贴台账”、“工资卡”和“工资演变表”,并做到账、卡、表相互吻合,实行档案管理。截至目前,全办共创建工资津补贴卡170张、工资演变表120份,并保存了大量的原始资料,确保工资津补贴管理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同时积极推进工资津补贴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引入工资津补贴管理软件,建立和完善了工资津补贴管理数据库,将人员编制、经费渠道和工资津补贴数据卡等所有信息全部录入电脑,实行电算化管理,方便查询与管理。
    发挥部门合力,实现工资津补贴的全面管理。南京办明确由人教处牵头,组织有关处室参加,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管理链,对工资津补贴实施动态监督和全面管理,利用部门合力作用,避免出现管理死角,切实发挥管理功效。为了确保账、卡、表中人员始终与实有人员保持一致,南京办人教处对工资津补贴实施动态管理,每月审查一次人员工资,对人员工资有异动的,凭“审计署的批件”、“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及时到江苏省人事厅办理工资津补贴审批手续。每季度还对全办工资津补贴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会诊”,重点审核工资津补贴发放总额、工资津补贴发放是否与账、卡、表一致等情况,维护工资津补贴管理纪律的严肃性。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