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尝试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新方式——试行审中现场审理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0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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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围绕审计署下发的《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试行方法》中有关审理的各项规定,结合历年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所积累的经验,积极探索项目审理的新思路,创新开展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出对审计项目试行审中现场审理,为全方位开展审计项目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今年6月,该办法制人员由办领导带队对正在实施审计的京沪高铁、辽宁土地、北京财政等项目开展审计中期现场审理。检查中,他们打破了旧模式,尝试边审计边审理。法制人员在审计组实施审计过程中提前介入审计项目,掌握了审计项目总体进度、开展审前调查、编制实施方案、执行实施方案等总体情况;了解了审中信息传递、审前、审中培训等重点环节;查阅了审前调查记录、实施方案、审计人员日记、部分审计证据等资料;重点关注了实施方案编制的质量情况、实施审计过程中对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履行实施方案调整的程序情况、审计组发现的问题线索等,并与审计组成员进行充分沟通,对下一步实施审计过程中质量控制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审计中期现场审理的试行,使法制工作关口前移,对审计项目的总体情况及阶段性成果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分散了项目结束后的审理工作量,减少了审计结束后开展审理工作的盲目性。该办努力探索分阶段进行项目审理的途径,为最终的项目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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