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3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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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安全稳定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增强认识,加强领导。沈阳办历来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党组会、处长会、全办大会上,该办党组书记、特派员王鸿津多次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务必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组织学习,深入宣传。沈阳办多次组织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余效明副审计长在审计署维护稳定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相关文件,大力宣传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常识教育,增强全办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治安防范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加强此项工作,沈阳办先后出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监控中心管理及异常情况处理办法》、《办公楼消杀管理办法》等20余项制度,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各层级、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位,保证全办职工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实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全办职工的积极配合,沈阳办在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近几年从未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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