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济南办: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0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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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围绕着建设平安机关、平安宿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了全办安全和稳定。
    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该办党组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程,专题研究,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为明确综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办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确定特派员与处长分别是办、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以及追究安全责任等予以明确规定。办领导带头履行职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办、处两级层层抓,基本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合力。 为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专门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成立了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增强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
    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法制教育。为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章可循,该办先后健全完善了《办公楼及宿舍楼管理办法》、《值班室管理规定》、《值班人员职责》、《用火用电安全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消防检查巡查管理制度》、《变电室安全保障制度》、《电气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食堂卫生制度》、《食堂安全条例》、《维修人员责任制》、《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信访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共计八类三十余项制度,覆盖了组织领导、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及操作流程等方面,使全办职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建章立制的同时,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和安全教育,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治安保卫、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署领导在全署维护稳定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文件。做到全办集中整训必讲、处长工作会议必讲、节假日放假前必讲、处室集中学习必讲、新入办人员培训必讲,通过强化教育,引导全办职工不断强化法制意识、安全意识,“遵纪守法、维护安全” 。
    坚持内外结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一方面,注重发挥内部人员作用,每周召开食堂、配电室、消防值班室、传达人员例会,排查安全隐患,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以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注重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联系,指导和帮助我办做好安全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中得到好评。(张学平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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