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最后一道关 审计署京津冀办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1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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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决定是审计成果的最终反映和体现,其执行情况往往决定着审计成效的大小。近日,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对2008年下达审计决定的9个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分别涉及财务收支审计项目3个,专项资金审计项目4个,工程投资审计项目1个,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针对上述9个项目的审计决定执行和问题整改情况,京津冀办采取查阅项目案卷和现场回访检查的方式,对其中的哈尔滨、北京铁路局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和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国电蓬莱电厂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审计4个审计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
    审计决定大部分得到有效执行
    从各被审计单位反馈的整改报告看,审计决定的相关事项大部分能得到有效的整改,被审计单位对决定的执行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相关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抓好审计决定的跟踪督查落实。例如北京铁路局针对审计决定提出10个大项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并在全路局范围内开展以“完善制度、强化整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内容的整改规范工作,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调账处理,对物资采购、工资奖金发放等问题进行了梳理规范,对投资无收益和面临损失问题进行诉讼以追回投资;国电蓬莱电厂对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审计决定中的4个大项的问题也都逐一对照原因,并且对存在的问题全部进行了纠正,特别是对不符合规定为职工垫付购房资金、主业和职工持股企业界限不清等问题进行了规范,杜绝违规问题的再发生。
    制度和体制规范成“重中之重”
    通过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看,大多数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决定所揭露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不是整改完毕就万事大吉,而是分析工作中有哪些环节失控,对应地制定和采取措施,从体制机制上改进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安徽省针对个别单位挪用、虚报冒领救灾资金等6大类问题全部进行了有效的整改,并不断完善制度杜绝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对该省1999年制定的《安徽省救灾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省2007、2008年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审计抽查的四个县分别下发了《舒城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资金发放的通知》、《金寨县关于立即整改违规发放救灾资金问题的通知》、《岳西县救灾款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太湖县救灾款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重点对救灾款物管理和发放环节进行了规范
    历史遗留问题成为执行难点
    审计决定难以落实向来是个难题,从检查的情况看,历史遗留问题成为审计决定执行的新难点。如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项目,虽然黑龙江省政府非常重视,积极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已完成包括收回资金归还基金账户、调整不合规的核算程序等整改金额达5900万元,但是在规定的执行期内尚有8000万元违规金额未得到有效的执行,原因主要是涉及的问题发生的时间比较早,尤其是问题资金在归还资金原渠道时难度比较大,需要的时间也会比较长。对此,黑龙江省政府表示,对审计决定一定要严格执行,况且这些工作是有利于黑龙江省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对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订还款或整改计划报省政府,对确实无法偿还的款项由当地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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