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四种意识”并举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2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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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在总结以往年度考核经验、整改突出问题、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做法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四种意识”,使考核评价体系更加全面、准确、科学、合理。

    一是年度考核激发了全体干部不断学习的进取意识。加强学习是提高审计干部素质的重要环节,为了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提升干部的知识水平,2006年以来,南京办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全体干部主动参与学习,自觉加强学习。通过考核,全办干部普遍感到不及时学习就不能与时俱进,从而自觉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几年来,南京办通过办内联网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人员参与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不少同志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外语、计算机、金融、法律、财会、税务等专业的学习,不断拓展知识面。

    二是年度考核强化了全体干部勇挑重担的责任意识。工作目标考核是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南京办在目标考核中,通过量化考核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努力在全办形成“人人有目标,个个有压力”的氛围,促进大家自我加压,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年度考核增强了全体干部奋勇争先的竞争意识。南京办积极利用考核结果,将其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激发了大家开拓进取、奋勇争先的竞争意识。目前,南京办在争先创优、竞争上岗、出国培训等工作中,都把考核结果作为一个重要依据,形成了“工作凭实力、靠能力”的共识。

    四是年度考核培养了全体干部从我做起的自律意识。南京办在对全体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提醒和警示的基础上,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要求,每年对全办处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具体事项的规定》、《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的登记和处理办法》、《审计署南京特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每位党员及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使廉洁从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将其真正落到实处。(葛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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