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情况表明:甘肃省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0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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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在对甘肃省财政收支进行审计中重点对节能减排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甘肃省在节能减排工作方面,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在全省层层推行“一票否决”目标责任制,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06年以来,甘肃省财政下达了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09亿元,努力提升节能减排能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重点项目,淘汰落后产能。2005年以来,甘肃省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84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48项,项目的实施形成了229.8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2007至2008年淘汰落后产能583.71万吨,淘汰机组容量53.7万千瓦时。

    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至2008年,甘肃省已在200户重点企业中开展了清洁生产试点工作。2008年资源综合利用产值比2007年增加了10.8亿元,提高了37.08%,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增加189.7万吨,提高了4%。

    统筹兼顾,全力推进全社会节能。在突出工业节能重点的同时,甘肃省还积极推进其他领域的节能工作。在建筑领域,积极推行9项建筑节能地方标准,使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达到100%,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设计与施工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在农村领域,大力推广节能项目,全省农户节能灶具普及率达60%以上。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应用沥青再生利用、沥青路面热再生和冷再生技术。

    污染物减排,三年双下降。至2008年,甘肃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已连续三年实现双下降,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已提前完成了“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受到环保部的肯定。

    加强整治,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稳定改善。2008年,全省26条河段中达标河段17条,比2005年新增4条,其中兰州段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水质;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有9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比2005年增加了6个,其中兰州市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68天,比2005年增加30天;被列入国家二氧化硫控制区的白银、张掖两市的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兰州、金昌两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三级标准。(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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