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以审促管 内部审计做到“四个坚持”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7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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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党组坚持用审计别人的标准审视自己,提出以“四个坚持”为保障,确保“以审促管”内部审计目标实现。

    坚持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2009年,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长春办实际情况,完善了《特派员办公会议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和《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了财务审批、执行和监督责任,健全了内部监督机制,使内部审计有据可依。

    坚持特派员负责制,加大内部审计力度。长春办内部审计工作由“一把手”主抓,责成具体业务处室承担审计任务,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同时,将定期审计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2009年上半年,不仅实施了年度内部审计,还先后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和“小金库”自查自纠两次专项检查。

    坚持周密部署,确保内部审计质量。抽调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专门召开会议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详细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确定审计重点,认真实施,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坚持认真整改,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成效。针对内部审计查出的问题,长春办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积极查找和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财务管理,有效地发挥了内部审计在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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