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党组对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部署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0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刘家义审计长在审计署传达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会议上的讲话,并对全办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一是学习贯彻《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机关党委和各支部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的热潮。国庆节前,以支部为单位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国庆节后,组织深入学习讨论。

    二是集中时间组织办党组中心组成员、处室主要负责人学习讨论《决定》和刘家义审计长在审计署传达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会议上的讲话,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各支部要集中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决定》,认真组织讨论,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

    四是学习《决定》要做到“四个促进”,即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审计“免疫系统”理论,不断提高全办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审计实战能力;促进机制制度建设,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坚持调查研究,及时向群众了解当前审计工作和特派办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完善机制制度,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大力培养审计领军人才,认真履行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贡献;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增强忧患意识,狠抓中央反腐倡廉建设四个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切实把各项反腐倡廉要求落到实处,树立审计人员清正廉洁的良好社会形象。(陈伍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