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认真学习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6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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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公布之后,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及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71号令原文和国务院法制办、审计署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的内容在办内网站进行转载,认真组织学习,搞好讨论消化,帮助审计人员理解审计法实施条例有关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大家谈到,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是对审计法有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对于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具有重大的意义。如在审计监督范围方面,不仅增加规定了对财政资金运用实行跟踪审计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项目审计的具体范围,而且增加规定了专项审计调查的具体范围和对社会审计机构核查的具体范围。下一步,要将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以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为标准,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思路和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两大目标”、完成“八项任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监督行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更加注重增强改进和完善建议的针对性,更加注重提高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建设性,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周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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