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济南办贯彻《廉政准则》五措并举 突出强调制度执行力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1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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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实际效果”主题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为贯彻好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提出五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动全办各项工作深入发展。

    第一,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五种意识”。即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五种意识”的论述言简意赅,语重心长,既是莫大鼓励,更是无形鞭策,应当成为审计人员的行动标杆。

    第二,进一步增强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做到依法行使审计权利。新颁布的《廉政准则》,内容上更为宽广,要求上更为细致,特别是将领导干部的“生活小节”纳入到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内,体现了对干部的真正爱护。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严守“八不准”这条高压线, 不能动摇,但不能仅限于此,更多时间,包括工作之外,要自觉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杜绝各类“小圈子”、“小兄弟”、“小爱好”等“三小现象”,时时警惕,处处小心,与审计对象保持适当的距离,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计权力。

    第三,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方法。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重点是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办、处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自觉维护,严格按制度规矩办事,始终保持审计行为的廉洁性。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甚至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第四,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发扬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促进中央有关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改进技术手段和工作方法,提升查处案件线索的能力,坚决杜绝法定职责范围内应查未查重大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第五,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重点解决不认真执行制度,不贯彻落实措施,不按规矩办事的问题。要狠抓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要按照署党组要求,深入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着力解决同志们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实、高、新、严、细、廉”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邱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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