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深圳办制定六项措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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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部署,要求全办同志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精神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各项要求,以“作风改进年”和“制度完善年”为契机,促进深圳办2010年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刘家义审计长的重要讲话和安国纪检组长的工作报告,结合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议精神、《廉政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内容,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使大家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入脑入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和地位观,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坚持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办处两级领导干部要发扬“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精神,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带头廉洁自律,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和审计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为党员干部做出榜样;要努力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把自己的言行举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审计行为。积极开展“制度完善年”活动,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审计行为。一是狠抓《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审计项目目标责任制和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审计行为;二是健全审计风险防范制度,全面规范和制约审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对审计全过程的风险防控和监督制约;三是狠抓廉政制度和廉政纪律的执行,要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要坚决执行新颁布的《廉政准则》,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四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权、财、物等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建全责任追究制,为审计人员筑牢制度“防线”。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廉政责任约束。要根据新颁布的《廉政准则》具体内容和要求,修订和完善《审计署深圳特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切实将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坚持实行廉政建设与审计工作“双岗双责制”。同时,要以规范审计权力行使为核心,加强对审计监督权特别是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权的监督,要通过实行审计质量检查、重大项目廉政跟踪检查、廉政回访、巡视工作和干部监督联系会议等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监督,纪委要围绕《廉政准则》和审计“八不准”纪律的执行情况开展廉政回访和专项督查。

    五、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一是结合“作风改进年”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该办机关管理及队伍建设中一些干部存在的工作不实、拚劲不足、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勇于拚搏、廉政勤政,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队伍;二是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把“实、高、新、严、细、廉”的要求贯彻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个审计人员的实际行动中;三是领导干部要亲临一线、坐阵指挥,深入群众,调查研究。

     六、将廉政建设红线贯穿始终,推进审计工作再上台阶。一是将廉政建设红线贯穿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揭露和查处力度,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有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提供有力保证。二是要以奋发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抓好审计工作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力争实现“两个目标”、努力“完成八项任务”,坚持高标准,抓住重点,形成深圳办审计特色,多出精品和高端产品,促进审计工作上台阶。(杨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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